中国曲艺

更新时间:2024-04-22 21:36

曲艺是中华民族各种说唱艺术的统称,它是由民间口头文学和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形成的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以“说、唱”为主要的艺术表现手段。说的如小品、相声、评书、评话;唱的如京韵大鼓、单弦牌子曲、扬州清曲、东北大鼓、温州大鼓、胶东大鼓、湖北大鼓等等;似说似唱的如山东快书、快板书、锣鼓书、萍乡春锣、四川金钱板等;又说又唱的如山东琴书、徐州琴书、恩施扬琴、武乡琴书、安徽琴书、贵州琴书、云南扬琴等;又说又唱又舞的走唱如二人转、十不闲莲花落、宁波走书、凤阳花鼓、车灯、商 花鼓等。

曲艺由来

曲艺中华民族各种说、拉、弹、唱等艺术的统称,它是由中国民间口头文学和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形成的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故称“曲艺”,说白了就是“曲调”的“艺术”表现。

中国曲艺发展的历史源远流长,可以申请世界吉尼斯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在古代,我国民间的说故事、讲笑话,宫廷中俳优(专为供奉宫廷演出的民间艺术能手)的弹唱歌舞、滑稽表演,都含有曲艺的艺术因素。到了唐代,讲说市人小说和向俗众宣讲出现,大曲和民间曲调的流行,使说话伎艺、歌唱伎艺兴盛起来,自此,曲艺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开始形成。宋明以来,曲艺以小说、演义形式表现在民间,如日中天。著名的《大隋唐》、《三国志评话》等历史演义,不管是说书的,还是唱戏的,都能把中国历代传奇故事等娓娓道来,这就是曲艺的特殊表现手法。

品种特征

曲艺包括的具体艺术品种繁多,根据调查统计,除去历史上曾经出现但是业已消亡的曲种不算,存在并活跃于中国民间的曲艺品种,约有400个左右。包括相声评书二人转单弦大鼓双簧。似说似唱的(亦称韵诵体)如山东快书快板书、锣鼓书、萍乡春锣、四川金钱板等;又说又唱的(既有无伴奏的说,又有音乐伴奏的唱)如山东琴书、徐州琴书、北京琴书、恩施扬琴、武乡琴书、安徽琴书、贵州琴书、云南扬琴等;又说又唱又舞的走唱如二人转、十不闲莲花落、宁波走书、凤阳花鼓、车灯、商花鼓等;以及京韵大鼓单弦牌子曲天津时调东北大鼓胶东大鼓河南坠子河北梆子苏州弹词扬州评话扬州清曲、温州大鼓、湖北大鼓、广东粤曲、四川清音陕西快板常德丝弦;还有新疆维吾尔族的热瓦普苛夏克、青海的平弦、内蒙古的乌力格尔与好来宝、西藏的《格萨尔王》说唱、云南白族的大本曲等等。各地区、各民族,共有和相异的曲种,大至十数个省份、小到一两个县区,均有不同程度的普及和流布。这些曲种虽然各有各的发展历程,但它们都具有鲜明的民间性、群众性,具有共同的艺术特征。这就使得中国的曲艺不仅成为拥有曲种最多的艺术门类,而且是深深扎根民间具有最广泛群众基础的艺术门类。

曲艺的特征不像戏剧那样由演员装扮成固定的角色进行表演,而是由不装扮成角色的演员,以“一人多角”(一个曲艺演员可以模仿多种人物)的方式,通过说、唱,把形形色色的人物和各种各样的故事,表演出来,告诉给听众。因而曲艺表演比之戏剧,具有简便易行的特点。只要有一两个人,一两件伴奏的乐器,或一个人带一块醒木,一把扇子(评书艺人所用),一副竹板儿(快板书艺人所用),甚至什么也不带(如相声艺人),走到哪儿,说唱到哪儿,与听众的交流,比之戏剧更为直接。

曲艺表演的简便易行,使它对生活的反映快捷。曲目、书目的内容多以短小精悍为主,因而曲艺演员通常能自编,自导,自演。与戏剧演员相比,曲艺演员所肩负的导演职能,尤为明显。比如一个曲目、书目,或一个相声段子,在表演过程中故事情节的结构、场面的安排、场景的转换、气氛的渲染、人物的出没、人物心理的刻划、语言的铺排、声调的把握、节奏的快慢等等,无一不是由曲艺演员根据叙事或抒情的需要,根据对听众最佳接受效果的判断,来对说或唱进行统筹安排,进行调度,导演出一个个令听众心醉的精彩节目。

曲艺以说、唱为艺术表现的主要手段,因而它是诉诸人们听觉的艺术。也就是说曲艺是通过说、唱刺激听众的听觉来驱动听众的形象思维,在听众形象思维构成的意象中与演员共同完成艺术创造。曲艺表演可以在舞台上进行,也可划地为台随处表演,因而曲艺听众的思维与戏剧观众相比,不受舞台框架的限制,曲艺所说、唱的内容比戏剧具有更大的时间和空间的自由。为了把听众天马行空的形象思维规范到由说、唱营造的艺术天地之中,曲艺演员对听众反应的聆察更其迫切,也更为细致,因而他与听众的关系,比之戏剧演员更为密切。

为使听众享受到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如临其境的艺术美感,曲艺演员必须具备坚实的说功、唱功、做功,并需具有高超的摹仿力。只有当曲艺演员具有了活泼泼的动人技巧,对人物的喜怒哀乐刻划得维妙维肖,对事件的叙述引人入胜,才能博得听众的欣赏。而上述坚实功底之底蕴是来自曲艺演员对现实生活的观察、体验与积累,以及对历史生活的分析、研究和认识。这一点对一个曲艺演员显得尤为重要。

以上是400来个曲艺品种艺术特点的不同程度的近似之处,是它们的共性。而400多个曲种各自独立存在,自有其个性。不仅如此,同一曲种由于表演者之各有所长,又形成不同的艺术流派,即使是同一流派,也因为表演者的差矣邙各有特色,这就形成曲坛上百花争艳的繁荣景象。

宋代曲艺

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繁荣,市民阶层壮大,说唱表演有了专门的场所,也有了职业艺人,说话伎艺,鼓子词、诸宫调、唱赚等演唱形式极其昌盛,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耐得翁的《都城纪胜》都对此作了详细记载。明清两代及至民国初年,伴随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城市数量猛增,大大促进了说唱艺术的发展,即一方面是城市周边地带赋有浓郁地方色彩的民间说唱纷纷流向城市,它们在演出实践中日臻成熟,如道情、莲花落、凤阳花鼓、霸王鞭等;一方面一些老曲种在流布过程中,结合各地地域和方言的特点发生着变化,如散韵相间的元、明词话逐渐演变为南方的弹词和北方的鼓词。这一时期新的曲艺品种,新的曲目不断涌现,不少曲种已是名家辈出流派纷呈。我们今天所见到的曲艺品种,大多为清代至民初曲种的流传。

说唱艺术虽有悠久的历史,却一直没有独立的艺术地位,在中华艺术发展史上,说唱艺术曾归于“宋代百戏”中,在瓦舍、勾栏(均为宋代民间演伎场地)表演;到了近代,则归于“什样杂耍”中,大多在诸如北京的天桥、南京的夫子庙、上海的徐家汇、天津的“三不管”、开封的相国寺等民间娱乐场地进行表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给已经发展成熟的众多说唱艺术一个统一而稳定的名称,统称为“曲艺”,并进入剧场进行表演。

民族曲艺

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华民族的曲艺就象中国历史和其它文化一样,一直影响着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每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本民族的曲艺“说唱”形式。比如藏族有“《格萨尔王传》说唱”和“折嘎”,蒙古族有“好来宝”和“乌力格尔”,壮族有“蜂鼓”和“末伦”,维吾尔族有“热瓦甫苛夏克”和“达斯坦”,白族有“大本曲”,苗族有“嘎百福”,水族有“旭早”,傣族有“赞哈”等等。更有相当一部分曲艺形式为许多民族所共有,很难说它们究竟属于哪一个民族。

汉族之外的少数民族曲艺,一个重要的特征,除了它们主要流布于各少数民族的聚居地,就是它们绝大部分是用各自的民族语言或方言说唱表演;许多少数民族的“唱曲”类曲种,更是有着各自特色的伴奏乐器,如满族曲种“太平鼓”就是用满族信奉过的萨满教巫师跳神用的太平鼓伴奏表演而得名;再如哈萨克族曲种“冬不拉弹唱”就是表演者自弹哈萨克族乐器冬不拉而自行伴奏并说唱表演的。还有一些少数民族曲种在流传发展中,出现过同时夹杂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或方言,进行“说唱”表演的情形。比如以满族为主创造的古老曲种“子弟书”,就有所谓“满汉兼”即满语与汉语夹杂的表演历史,并有此等情形的曲本文字遗存。在蒙汉杂居的地区,一些用蒙古族语言“说书”的“乌力格尔”艺人,仍然同时能用汉族语言夹杂着进行“说唱”表演。一方面,这表明审美接受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华各民族不仅共同创造了遗产丰富的曲艺艺术,而且在长期的审美生活中,共同拥有特色鲜明的艺术文化。至于各民族曲种在表演内容以及曲本故事、人物形象,乃至主题旨归上的相互渗透、借鉴与吸收,更是十分普遍。同样一个英雄人物,各民族曲种都会“说唱”其事迹。不同的是,在情节趋同的基础上,各民族艺人在艺术上的细节处理,则可能千姿百态,往往打上了本民族生活和思想的烙印。而且,这种现象非常普遍。汉族曲种中的武松形象在蒙古族的“乌力格尔”中就有所反映,格萨尔这个英雄人物,不仅是藏民族的史诗说唱形式“《格萨尔王传》说唱”的主人公,同时,也是蒙古族曲种“陶力”中的故事人物。换言之,藏民族的《格萨尔王传》说唱故事跨到蒙古族地区,衍化为蒙古族曲种“陶力”的重要节目《格斯尔传》或作《格斯尔可汗传》,“格萨尔”或作“格斯尔”这个英雄人物,不仅是藏民族的民族英雄,同时也因之成了蒙古民族崇奉的民族英雄。

中国一些少数民族的部分曲艺品种,因为其民族历史演变的特殊性,使得其民族的历史文化主要的是由曲艺艺人的口头“说唱”表演来传承,这就使得这些曲艺品种较多地保留了原始形态的艺术特征,除却审美上的古朴浑厚外,另一个可资观照的文化意义,乃是其为中华曲艺的历史演变提供了足以说明其发生发展的标本价值,从而被称作是曲艺史研究的“活化石”。这方面的例子,尤以一些史诗说唱型的曲艺品种较为典型。从而使得这些艺术形式,在审美价值之外,还有着独特的学术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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