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文化站

更新时间:2022-04-02 16:48

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为丰富农村文化而建设的文化站。

性质和职能

性质

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政府举办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娱乐、科普培训、信息服务、体育健身等各类文化活动于一体,服务于当地农村群众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机构。

职能

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具体职能是:

一、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

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相放映活动;

三、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

四、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

五、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

六、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

七、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八、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宗旨

按照《全国“十一五”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的要求,建有符合标准的多功能、综合性文化站。健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设施网络,改善基础设备条件,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工作队伍,确立政府投入机制,提高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建成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机制灵活、保障有力、服务优良的示范性综合文化站,充分发挥其在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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