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研究生

更新时间:2023-01-09 14:19

就读研究生期间按在校期间提供经费的渠道不同,研究生可划分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培生)和自费研究生,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又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公费研究生通常指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中的非定向生。2013年2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简介

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的自由就业制度;定向生则在录取时就必须签订合同,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录取时要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

非定向研究生

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实行由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就业制度。由国家和学校提供全部学费,住宿费需要自己承担,转户口和档案关系。

定向研究生

a.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b.凡属研究生国家招生计划服务范围的用人单位,即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国家教委会商有关部门确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解放军对研究生的需求,均可要求定向培养研究生。除上述范围外的用人单位对研究生的需求,不得定向培养,只能由用人单位提供培养费用,进行委托培养。培养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均不得自行扩大定向培养用人单位的范围。

c.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签订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

d.定向生的形式:第一,由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二,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定;第三,从推荐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的人员中选定。采取上述三种形式的定向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按国家教委规定的标准进行初选,并提出录取名单,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第二、第三种形式的定向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采取第一种形式的在职人员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作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采用第二、第三种形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待遇与脱产研究生相同,即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费。定向生的用人单位还可向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补助。

合同管理的内容

定向培养研究生一律采取合同制办法。招生的高等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按照规定要求,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办理公证。合同未签订前,培养单位不得向定向培养研究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单位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姓名、培养要求、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及管理、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

用人单位与研究生之间合同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生学习的专业、毕业后的工作安排和最低服务年限、用人单位提供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合同有效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内容。

报考条件

知识问答

◆◆1、研究生报名的时候是不是就要标注自己是公费还是自费啊?

答:不是。报名的时候除非是单位培养的要填“委培”之类的以外,基本都填“非定向”。

◆◆2、如果成绩出来分数不够是不是就转成自费了?

答:是的。基本上公平的学校都是按最后初试与复试分数的总和排名次。比如当年录取了10人,公费名额有5个,那么如果你最后的名次是第六,那么你就是自费生了。当然,首要前提是你达到该校该专业规定的录取线。如果你连录取线都不到,录取不录取都成问题就更别谈公费还是自费了。所以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分数不够就可以自动转自费。

◆◆3、公费生要自己出课本费吗?

答:研究生不存在课本费一说。至少我当时报到的时候没有交什么“书费”。不论公费自费都要自己去找书找资料。有些好的学校复印可以报销或者导师给提供,这样就能省一点书费

◆◆4、成为公费研究生的途径:

答:除了在研究生考试中,分数排名达到所报考学校专业的公费名额内以外,还有一种研究生也是公费研究生。那就是在大四第一个学期时,每个学校都有接收本校与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名额。这些推免生也是公费研究生。

政策法规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

为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会议确定:

(一)完善财政拨款制度。中央财政对国家招生计划内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安排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并建立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拨款水平;中央财政设立绩效拨款,由学校自主安排用于研究生培养。各地要参照这一模式,建立健全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拨款制度。

(二)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研究生。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标准博士生不低于10000元、硕士生不低于6000元;同时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提高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落实和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

(三)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

政策影响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均表示新政影响不大,因为两校已是“收学费后以大覆盖率的奖助金返还”。而作为研究生几乎全免费的广州大学,就如何实施新政则称有待开学后再议。

事实上,从2009年起,中央部委所属院校所有研究生开始缴纳学费,然后争取奖学金,不过这些高校通常提供充足的奖助学金来抵消学费。这也就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一项内容。

中山大学有关人士介绍,该校研究生招生类型分为奖助类和非奖助类,奖助类不用交学费,相当于以前的“公费生”,而中文、哲学、历史等基础学科类研究生基本都属于奖助类,而非奖助类则需交学费,但也可以通过参加课题和科研项目获得奖助学金,基本也能抵消学费,“所以新政对中大应该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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