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渠道

更新时间:2023-05-13 14:04

定义

类型

发行渠道的基本类型有两种,即产销结合的直接发行渠道和产销分离的间接行渠道。

直接渠道

直接渠道也称“直销”,是出版单位将出版物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渠道,可分为无推销机构和有推销机构两种形式。

直接渠道的优势:主动性强;功能综合;发行费用低;价格优惠;便于及时获得反馈信息。

直接渠道的不足;覆盖面窄;资源分散;不利于形成良好的产销关系。

间接渠道

间接渠道出版单位通过出版物发行商将出版物销售给消费者的汇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出版单位—零售商—消费者。

出版单位—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出版单位—总发行单位—零售商—消费者。

出版单位—总发行单位—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间接渠道的优势:分销广泛;促走分工与协作;节约资金;全面采集市场信息。

间接渠道的不足:特定条件下会增加发行成本;出版单位控制渠道能力降低;可能传递失真信息。

其它术语称呼

此外,出版行业内普遍采用“主渠道(一渠道)”、“二渠道”、“特殊渠道”等术语表述发行渠道。主渠道是指通过新华书店等传统国营批销中心发行的通道;二渠道是指除主渠道以外的其他发行渠道,主要是民营的图书批发和零售通道;“特殊渠道”指网上书店如(中国教学资料发行中心)、机场等新兴的发行渠道。rd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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