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主义

更新时间:2022-06-27 15:46

四不主义指1926年吴鼎昌、胡政之、张季鸾三人合作重新组办的《大公报》的办报方针,即“不党、不卖、不私、不盲”,言出于新记《大公报》9月1日创刊号上张季鸾的文章《本社同人之志趣》。“不党”与一般的不偏不倚略有区别,该文说:“不党非中立之意,亦非敌视党系之谓。”“不卖”,指不接受政府、政党津贴,即不出卖自己之意。1926年在开办新记《大公报》时,吴鼎昌曾说:“我计划拿出五万元开办一个报馆,准备赔光完事,不拉政治关系,不收外股。”(王芸生、曹谷冰《1926—1949年的旧大公报》)这便是不党、不卖的初步设想。“不私”即声明报纸代表全民利益,没有办报人的私利。“不盲”,张氏文章解释为不盲从,不盲信,不盲动,不盲争,或曰“不阿群众”。

1943年9月6日,胡政之在纪念张季鸾逝世两周年时,宣布了《大公报同人公约》五条,第一条是:“本社以不私不盲为社训。”他解释说,不党可以归纳入不私;不卖可以归纳于不盲。于是“四不”变成了“二不”。关于《大公报》四不主义的办报方针,后世评价主要有三种。一种认为,它“为中国报界辟了一条新路径”。一种认为,“实践证明都是虚伪的;但在时间上和事实上却起了相当久和相当大的迷惑作用。”(引文同上)第三种认为:“四不主义作为资产阶级的办报方针,不可避免地带有阶级的局限性和虚伪性。……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这种局限性和虚伪性,可以说是‘其原于环境者半,原于己身者亦半’。《大公报》主持人确实认真贯彻过四不主义原则,并在中国资产阶级报业发展史上取得了前所罕见的成功,对中国现代社会政治产生过重大影响(包括积极的和消极的两个方面)。认真总结和科学分析这一历史文化遗产,对于我们研究旧中国的新闻业史是很有启发意义的。”(谢国明《论新记〈大公报〉的四不主义》,《中国新闻年鉴》1988年版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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