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

更新时间:2024-09-19 21:46

职业资格证书的定义是指个人在特定领域内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或能力的一种证明。 这种证明通常通过一定的考试、鉴定、或认证程序获得。

办理方式

报名方式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 申请表。

考试内容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取笔试。操作技能考核可采取工作现场操作、模拟现场操作、问题答辩等方式进行。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鉴定方式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获证程序

任何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自主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请人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证书完善

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证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公布第五批取消的汽车营销师、咖啡师、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等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2016年6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证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公布再取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市场管理员、插花员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等47项职业资格认定。

2016年12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这意味着,该领域已实现七连消:此前国务院已从2014年开始分六批取消319项职业资格,本次再取消114项。

至此,2016年共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22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已取消70%以上。

中国从1994年开始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包括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人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设置。此外,各地方、各部门也自行设立大量职业资格。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职业资格种类越来越繁多,交叉重复的现象较为严重,一些职业资格含金量较低,参加培训和鉴定的人员支付费用取得证书却没有实际效用,导致人才负担严重。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这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一步加大资格认证清理规范力度,促进监管方式转变,打掉一批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有利于促进职业资格规范管理,减轻用人单位和人才负担,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记者从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看到,此次取消的62项职业资格许可中,涵盖通信工程师IC设计师、网络广告经纪人、国际贸易业务员医药代表等行业资格。这些含金量较高的职业资格被取消,是否意味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本身出了问题。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促进劳动者接受相应职业教育培训,为劳动者自主择业和用人单位自主用人提供客观公正的职业能力凭证。现有的改革是为完善,使之更好为各类人才服务,为就业创业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为此,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四个取消”明确减少职业资格的基本原则要求,为改革保驾护航——

一是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二是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三是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

四是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确有必要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试点,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管理。

取消部分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将减少就业关卡,有效规范市场。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赵弘说。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职业资格的善后工作比较复杂,总的原则是要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并考虑历史和现实情况。

下一步重点在加大清理力度、深化改革、健全法治、强化监督等方面,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年底前,还将再取消一批束缚创业创新、含金量高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切实降低就业、创业、创新门槛。人社部牵头的职业资格改革组正抓紧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

最新进展

2016年6月,国家再次取消47项职业资格,规范职业资格评定:据新华社,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6年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对他们的成长给予更多关爱帮助;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持续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2016年12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这意味着,该领域已实现七连消:此前国务院已从2014年开始分六批取消319项职业资格,本次再取消114项。至此,2016年共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22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已取消70%以上。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为贯彻落实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2023年6月,司法部推出一批公证便民服务新举措,“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其中包括职业资格证书。

新版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5月起启用2018年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2018年版证书沿用2015年版证书的颜色、基本样式和防伪技术指标,对证书内页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将“职业(工种)及等级”项调整为“职业资格”项并在其下增加一空行,用于填写《目录》中的职业资格名称;增加“职业方向”项,用于填写相应职业技能标准中确定的工种或模块名称(或填写“——”,不能空项)。证书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人社部原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版证书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此前按规定核发的证书继续有效。证书持有人遗失证书申请补发或因境外就业申请换发证书,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在《目录》内的,由原证书颁发机构负责审核办理,补发或换发的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职业(工种)不在《目录》内的,不再补发或换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

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从2017年起开始启用的,分为“准入”和“水平”两类。2017年度以前的旧版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须进行更换。

常见误区

错误认知:退出职业资格是取消证书。

辟谣:国家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不是取消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转变服务管理方式,改变评价发证主体,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更好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技能人才评价,不再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单位发证 。

统计数据

截至2021年末,全国有898.8 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