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预付款项

更新时间:2023-11-07 19:28

应收预付款项是指应收帐款是指可于一个年度或经营周期内收回的应收货款。如因销售商品、产品、劳务和材料以及办理工程结算等业务而应向购货单位或受益单位收取的帐款。预付帐款,是指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

如预收购货单位的部分货款,建设单位预收的工程价款等。而以下项目不应包括在应收预付帐款中:采取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应收帐款;向股东、职员应收取的各种销货应收款项的预支款、应交股款等;应收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收益及出售收入;以及其他各种罚款、赔款、存出保证金,以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等,应列入“其他应收款”的项目。核算应收预付货款,应设置“应收帐款”和‘‘预付帐款”科目。“应收帐款’’科目,其借方登记企业经营收入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其贷方登记应收款项的收回和发生的坏帐等,借方余额反映应收帐款实有数。同时按不同货币和每一购货单位分设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