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号诏

更新时间:2023-08-30 23:02

《建国号诏》是至元八年农历十一月十五日(公历1271年12月18日)元世祖忽必烈发布的建国号并且称帝的诏书,起草者为徒单公履。其主旨是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建国号“大元”。

背景

1260年,忽必烈即位,建元中统。这是成吉思汗的继任者中头一个采用“汉法”传统年号来纪年可汗,亦可视为蒙古人开始汉化的重要标志,他已把《易》之乾元与中统联系起来了,可谓忽必烈皇帝爱上了这“元”字之源头。忽必烈皇帝曾云:“昔为之有国者,或以所起之地,或所因受之封,为不足法也,故谓之”元“焉。元谓之大也,大不足以尽之,而谓之元者,大之至也。”

元世祖至元八年农历十一月十五日(公历1271年12月18日),元世祖忽必烈发布《建国号诏》,主要内容有:改元建号,,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建国号“大元”,元世祖忽必烈成为“大元皇帝”。

元史.世祖本纪》之后,有一段至为简单的话,概括地精确而恰当,其文曰:“世祖度量宏广,知人善任,信用儒术,用能以夏变夷,立经陈纪,所以为一代之制者,规模宏远也。”

全文

诞膺景命,奄四海以宅尊;必有美名,绍百王而纪统。肇从隆古,匪独我家。且唐之为言荡也,以之而著称;虞之为言乐也,因之而作号。驯至兴而造,互名大以中。世降以还,事殊非古。虽乘时而有国,不以义而制称。为者,盖从初起之地名;曰者,又即所封之爵邑。是皆徇百姓见闻之狃习,要一时经制之权宜,概以至公,得无少贬?我太祖圣武皇帝,握乾符而起朔土,以神武而膺帝图,四振天声,大恢土宇,舆图之广,历古所无。顷者耆宿诣庭,奏章伸请,谓既成于大业,宜早定于鸿名。在古制以当然,于朕心乎何有?可建国号曰大元,盖取《易经》“乾元”之义。兹大冶流形于庶品,孰名资始之功?予一人底宁于万邦,尤切体仁之要。事从因革,道协天人。於戏!称义而名,固匪为之溢美;孚休惟永,尚不负于投艰嘉与敷天,共隆大号。

意义

这诏书是说明元朝政权性质非常重要的文件。诏书明确承认,忽必烈他所建立之元朝这一王朝,乃是中国封建王朝的继承,是尧舜禹汤,秦汉隋唐的继续,所谓:“绍百王而纪统”者是:诏书又把从成吉思汗到忽必烈自己的这份统一大业,看作是“历古所无”的“大业”,这业绩是古代任何一个君主所无法比拟的,因而用“蒙古”这个民族的名称,已不足以表示新王朝的涵义。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