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4-02-12 08:54

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是联合国设立的政府间的顾问机构。

成立

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于2005年12月20日分别通过第60/180号和第1645号决议,授权建立建设和平委员会。有关决议同时授权设立建设和平基金(Peacebuilding Fund—PBF)和建设和平支助办公室(Peacebuilding Supporting Office—PBSO)。以上三个机构共同构成了联合国建设和平体系。

主要任务

建设和平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为冲突后建设和平及重建提出综合战略;

(二)帮助确保早期重建活动和中长期可持续财政投入的可预见性筹资;

(三)提高国际社会对冲突后重建的关注;

(四)研究制定最佳范例,处理需要在政治、安全、人道主义和发展等行为方之间开展广泛协调的问题。

成员

组织委员会(Organizational Committee)是建设和平委员会的常设机构,由31个成员国组成。

与中国的关系

建设和平委员会是联合国首个协调冲突后重建工作的机构,为巩固和平成果,促进冲突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积极协助。中方作为建和委成员之一,一贯支持联合国在冲突后重建工作中发挥领导作用,支持建和委工作。同时,中方主张充分尊重并深入了解受援国家的具体国情,确定优先领域,制定可行国别战略,确保相关国家对自身和平重建进程主导权,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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