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24-06-28 19:08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2月1日,前身是北京市东郊区人民法院。法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主要受理辖区内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及执行案件。2014年,全院共有人员708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8.1%,其中博士5人,硕士323人,占57.4%。

法院简介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2月1日,前身是北京市东郊区人民法院。法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2014年,全院共有人员708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8.1%,其中博士5人,硕士323人,占57.4%,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2013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收、结案数量突破6万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院训为:崇法 明断 敬业 惟新。

机构设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执行局、南磨房人民法庭、王四营人民法庭、双桥人民法庭、酒仙桥人民法庭、温榆河人民法庭、亚运村人民法庭、奥运村人民法庭、望京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

法院建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成功审结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 “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全国“人肉搜索”第一案,“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离婚案等案件;通过法庭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网络公开课等形式传播法治精神;通过搭建联动平台、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金融机构商事诉讼白皮书》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发送的司法建议获评“全国法院十大司法建议”;探索构建“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因成绩突出,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试点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推行网上立案,并在6个派出法庭设立立案点,出台《关于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畅通群众诉讼渠道;建成全国首个和解大厅和全市首个片区法官工作站,化解群众诉讼矛盾;推行少年审判“一二三四”亲情教育模式,建立“法律阳光工作室”,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创新执行方法,对“支付宝”“余额宝”等开展强制执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上述多项举措得到上级肯定并予推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推出具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特色的“三引领四融合”党建模式,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以“1+4”青年法官培养模式为依托增强干警的司法能力,涌现出钟蔚莉、刘黎、臧德胜等一批先进典型;通过组织“青年干警成长”课堂、“彩虹杯”系列体育比赛、“星火剧社”等社团活动,推动法院文化建设,2003年创立的“法官讲坛”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

现任领导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王国才

副院长:周维琦

所获荣誉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民商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首都文明单位标兵、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北京市模范法院、北京市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并涌现出一等功集体2个,一等功个人3人,以及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双桥人民法庭、全国先进工作者、中国法官十杰、全国模范法官钟蔚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法官、最美基层法官刘黎,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臧德胜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2月14日,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法庭被纳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名单。

2022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机关团委被表彰为“北京市五四红旗团委”。

地理位置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