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伦

更新时间:2023-11-02 11:02

末伦,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靖西市地方曲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历史沿革

明清时期

末伦文化源于何时,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已难以考证,但从相关的资料记载判断和现今的考察情况分析,至少可以将末伦文化的历史上追溯到明清时期。明清时期的末伦以叹哀伤、叹苦楚的内容见多。据相关史籍推测和当地等不少老艺人所述,产生于明清时期的末伦,跟山歌一样受民众欢迎,明清时期叹唱末伦是老百姓宣泄哀伤情感和不幸遭遇的重要方式。

到了清代末年,靖西出现了半职业性质的末伦艺人,他们对末伦凄婉悲切旋律唱调作出了调整,末伦叹唱成为他们招揽顾客的手段之一。

民国年间

民国年间时期,末伦艺人不断涌现,这个阶段的末伦艺人以梁文堂、凌雅林为代表。民国三十年(1941年)梁文堂创作了《送夫出征》,在社会上引起反响。凌雅林根据汉族的历史故事和当地的民间故事创作了的作品有《二度梅》《昭君和番》《狄青征南》《孟丽君》等。当时的统治者将其列为不入流之物,而受到上层社会的歧视,但仍旧无法削减末伦在老百姓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人们在野外放牛、上山砍柴、下地耕作、茶余饭后都喜欢叹唱末伦,其叹唱的形式也得到了丰富,除了独唱外,还出现了对唱、合唱等形式,这些是末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飞跃。

解放时期

1954年,末伦首次在群众会演中登台亮相,在这时期,靖西市艺人还创作出用汉语叹唱的末伦作品,其中较具有代表性的艺人是蒙秀峰。

20世纪70年代,靖西和德保县的艺术团体积极的宣传推广末伦文化。

艺术特点

表演特征

壮族末伦说唱结合,以唱为主,用壮语演唱。旧时一人表演,多为坐唱,拿扇作道具,无伴奏。后发展为多人表演,坐唱、站唱、走唱均可,道具铃铛、手鼓、绣球无定,有条件的还加上马骨胡、三弦、土胡等乐器伴奏。一般在田间空地、村口、戏台表演。

末伦作品其创作、流传都在民间,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颇为密切,再加上壮语有完整的语音系统,有丰富的基本词汇,因而民众的集体智慧和壮族的语言特色成就了末伦精彩出色的语言。比喻是末伦作品中使用频率较高的修辞手法。比喻手法的运用,使末伦作品中本来平淡抽象的语言变得更生动具体。在末伦作品中,多数采用了许多夸张的手法,在引发听者、观者无限联想的同时也大大增强了作品的感染力。排比修辞格的使用在末伦作品中也屡见不鲜,既有助于叙事透辟,也有利于增强语势。

曲调特点

壮族末伦的音乐最初比较简单,艺人们手抱三弦作伴奏自弹自唱,如诉如颂,叙说主人的身世,抒发某种思想感情。末伦唱词一般都讲究腰脚韵,形成该艺术品种唱词韵脚的独特风格特点,并多用“唧呀”衬词结束。各个唱段的句(行)数不限,十行、二十行,数十行,乃至百行上千行不等。每句的字数(音节)有三、五、六、七、九、十、十一字。末伦的唱词有其严谨的句式结构和押韵韵方式。五、七言体相间运用。末伦的“说”有丰富的民间俗语、俚语、双关语、歇后语,语言极其生动,生活趣味浓郁。

音乐器械

民间末伦艺人一般在田间空地、村口、戏台表演,有坐唱、站唱、走唱等表演形式,道具有扇子、手鼓、绣球等。早期无乐器伴奏,现有马骨胡、三弦、土胡等乐器伴奏。

唱腔特征

末论唱腔中的道白是末论艺术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当刚从“巫”变化过来而又没有经过艺术加工或者没有经过舞台进行艺术提炼的末论,是没有在唱腔中夹有道白的。随着末论的发展,在唱腔中唱和道白一起运用,不仅能使说唱的内容让听众易理解,又便于演员表达情绪,增强艺术感染力。从原始的末论来看,末论的表演一般是原乐器伴奏,以后的发展常用一串铁链,演唱地点可随任变换,有的在野外微活时或者赶路时单独吟唱;有的几个人在一起时一块儿吟唱。末伦的唱词多为五字句、七字句,押腰脚韵。末伦是以唱为主、以说为辅、说唱结合的曲艺艺术形式。唱,曲调优美、婉转;说,语汇丰富、语言生动。

艺术流派

靖西流传的壮族末伦以县城为界,县城以北称为上甲,县城以南称为下甲,故有上甲末伦和下甲末伦之别,两者曲调不同,有上甲末伦调和下甲末伦调之分。

代表作品

传统的末伦曲目有《送情鞋》《怨情》《白蛇传》《红八军攻靖城》《鸦片鬼》《夜夜听鸡啼》《送郎出征》《吴忠的故事》《毛红与玉音》《二度梅》《十朋》等。

新编的末伦曲目有《怀念周总理》《挥泪举又长征》等。

传承保护

传承状况

随着现代人们的生活方式、审美需求冲击而影响着末伦的发展和传承。人们已经摒弃了旧时巫婆作法的繁杂礼仪和迷信色彩,平时在田间地头劳作或者农闲时节请会唱末伦的人随时演唱,以消除疲劳,获得精神享受。于是便形成了当今新的末伦演唱形式,现末伦表演不需要正规的演出场地,也无需特别的服装行头,道具也只有一串铜铃打节奏即可。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末伦项目保护单位靖西市文化馆评估合格。

传承人物

梁燕琴,女,壮族,1953年5月出生,广西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末伦代表性传承人。

入选非遗

2021年5月24日,末伦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Ⅴ-139。末伦的传承基地为靖西市文化馆

曲艺价值

末伦是由壮族民众集体创作、口耳相传的口承文化,它既是壮族人民生活、思想与感情的自然表露,又是壮族人民关于历史、文化及其人生知识的精心总结。与壮族静态的历史文物不同,末伦以“活”的姿态与壮族民众血肉相连,融合了壮族的社会制度、爱情婚姻、道德情操、风俗风物、英雄事迹和时代新貌等内容,生动地反映了壮族的社会事象。

末伦因有悠久的发展历史、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以及独特的艺术魅力,故而具有文学、音乐、美学等方面的审美价值和研究价值。

社会影响

主要活动

1959年,何奎山的末伦作品《吴忠的故事》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届文艺会演。

1989年9月,末伦作品《路灯》代表广西参加在贵阳市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曲艺曲种鉴定会。

衍生作品

1962年,上甲末伦作品《幸福全靠共产党》收录在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广西民间歌曲集》中。

1980年9月,上甲末伦作品《金樱花开阵阵香》收录在广西人民出版出版的《广西民间歌曲选》中。1981年11月该作品被列入“广西全日制初中教材”《音乐》部分。

荣誉表彰

1954年,靖西市文艺代表队参加文艺会演,壮族末伦首次参加南宁文艺舞台,何圭山创作的末伦作品《果忠》获奖。

1958年,靖西市文工团艺人赵开瑞创作的作品《两老笑山河》参加广西全区文艺会演获奖。

1986年,靖西市蒙秀峰创作的作品《慈母心》参加“全国首届新曲(书)目比赛”获得创作三等奖。

2011年在10月19日,末伦作品《绣球传说》参加第七届中国曲艺节获得优秀节目奖。

2014年1月,末伦作品《壮锦梦》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获得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二等奖 。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