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事故

更新时间:2024-02-23 23:04

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由于不认识物质的危险特性或违反了正常生产操作,而意外地发生了突发性大量能量的释放,这种由于人为、环境或管理上的原因而发生的和造成财产损失、物破坏或人身伤亡的事故,并伴有强烈的冲击波、高温高压和地震效应的事故称为爆炸事故。

分类

爆炸事故可以分为物理爆炸事故、化学爆炸事故或物理化学爆炸事故。轮胎因打气过足而爆裂、锅炉因内部蒸气压力过高而爆裂、充气容器因结构缺陷或气体过量而爆裂、钢水钢锭遇冷水使冷水急速气化而产生的局部高压爆炸等属物理爆炸事故。某些敏感性爆炸物如起爆药的意外爆炸、火炸药的爆炸事故、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事故、易燃液体喷雾时的爆炸、可燃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等属于化学爆炸事故。燃料起火引起容器爆炸、失控化学反应引起容器爆炸等属于化学物理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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