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抵免

更新时间:2023-07-08 14:35

直接抵免是税收抵免的一种。适用于同一纳税实体内部所得分配关系的税收抵免方法。在计算居民纳税人的应纳本国所得税额时,对其在国外取得的全部所得以及因此而缴纳的全部外国所得税,居住国允许直接从计算出的应纳本国所得税额内全部扣除。直接抵免的适用范围为: (1) 国内总机构取得源自国外分支机构的所得;(2) 国内居民个人取得源自国外的所得;(3) 国内居民公司在国外没有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国外的投资所得,并已就此所得缴纳了预提所得税。

法律规定

分公司与总公司是同一法人,总公司设在国外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地位。分公司所交纳的外国政府所得税也就可以被看作是总公司直接缴纳的,因而就可以直接从总公司汇总缴纳本国政府所得税额中扣减。

直接抵免简介

直接抵免的范围较广,包括总公司设在国外的分公司所直接缴纳的外国政府公司所得税,纳税人在国外缴纳的预提所得税,以及个人在国外缴纳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税。在实际应用中,直接抵免可以分为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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