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1 22:03
胡卫列,男,汉族,1968年2月生,浙江诸暨人,先后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系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
历任国家检察官学院院办主任、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部部长、检察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2011年12月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12年10月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筹)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等职。
2023年08月,任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免去胡卫列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3年8月31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胡卫列为司法部副部长。
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
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检察制度等。